10119高端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产品怎么样

保障地区 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 中国(含澳门、台湾,不含香港)、
新加坡、泰国
中国(含澳门、台湾,不含香港)、
韩国、东南亚国家
主险 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
每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每被保险人)
1,500,000元 1,500,000元 3,000,000元
住院及相关服务
A.1 住院治疗及服务 全额 全额 全额
A.2 癌症治疗 全额 全额 全额
A.3 肾透析治疗 不包括 全额 全额
A.4 物理治疗 全额 全额 全额
A.5 精神疾病治疗 不包括 最高 15,000元 最高30,000元
A.6 门诊手术 全额 全额 全额
A.7 急诊治疗 全额 全额 全额
A.8 住院前门诊治疗 全额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A.9 出院后门诊治疗 全额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A.10 未成年人住院家长陪护 全额 全额 全额
A.11 当地救护车服务 全额 全额 全额
A.12 紧急牙科治疗 全额 全额 全额
A.13 无理赔住院津贴 450元/天 450元/天 600元/天
A.14 中国/新加坡公立医院住院津贴 450元/天 450元/天 600元/天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全额 全额 全额
门诊费用
C.1 全科医师服务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 18,000元,被保险人自负额20%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30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 18,000元,被保险人自负额20%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30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24,000元,被保险人自负额10%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30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2 专科医师服务
C.3 精神疾病治疗
C.4 实验室化验室检查、X光及诊断服务
C.5 处方药物
C.6 处方物理疗法、语言障碍矫正法及眼球运动疗法
C.7 处方医疗辅助装置
C.8 处方补充疗法 最高1,8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最高1,8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20%
最高2,4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10%
医疗援助服务(本项保险金限额独立计算,不计入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D.1 国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D.2 国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居住地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居住地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居住地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体检
体检(每两年一次) 不包括 450元 600元
女性妊娠保险金(可选)
F.1 因意外导致的流产 不包括 不包括 不包括
F.2 分娩
F.3 妊娠并发症
F.4 新生婴儿标准护理费用(出生后7天内)
附加险 中英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
A 常规牙科护理 最高750元 最高750元 最高1,500元
B 特殊牙科护理 最高4,500元 最高4,500元 最高9,000元
选择特定医院/诊所就医的额外自负额(适用于主险和附加险)
若被保险人选择在产品条款附件2所列的医院/诊所就医,需承担的额外自负额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20%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20%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20%

 
保障地区 全球(美国需单独勾选) 全球(美国需单独勾选)
主险 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
每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每被保险人)
6,000,000元 6,000,000元
住院及相关服务
A.1 住院治疗及服务 全额 全额
A.2 癌症治疗 全额 全额
A.3 肾透析治疗 不包括 全额
A.4 物理治疗 全额 全额
A.5 精神疾病治疗 不包括 不包括
A.6 门诊手术 全额 全额
A.7 急诊治疗 全额 全额
A.8 住院前门诊治疗 不包括 全额
A.9 出院后门诊治疗 全额 全额
A.10 未成年人住院家长陪护 全额 全额
A.11 当地救护车服务 全额 全额
A.12 紧急牙科治疗 全额 全额
A.13 无理赔住院津贴 450元/天 900元/天
A.14 中国/新加坡公立医院住院津贴 450元/天 900元/天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全额 全额
门诊费用
C.1 全科医师服务 不包括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 24,000元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30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2 专科医师服务
C.3 精神疾病治疗
C.4 实验室化验室检查、X光及诊断服务
C.5 处方药物
C.6 处方物理疗法、语言障碍矫正法及眼球运动疗法
C.7 处方医疗辅助装置
C.8 处方补充疗法 不包括 最高3,0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10%
医疗援助服务(本项保险金限额独立计算,不计入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D.1 国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D.2 国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居住地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居住地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居住地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体检
体检(每两年一次) 不包括 800元
女性妊娠保险金(可选)
F.1 因意外导致的流产 不包括 不包括
F.2 分娩
F.3 妊娠并发症
F.4 新生婴儿标准护理费用(出生后7天内)
附加险 中英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
A 常规牙科护理 最高3,000元 最高3,000元
B 特殊牙科护理 最高18,000元 最高18,000元
选择特定医院/诊所就医的额外自负额(适用于主险和附加险)
若被保险人选择在产品条款附件2所列的医院/诊所就医,需承担的额外自负额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20%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20%

 
保障地区 全球(美国需单独勾选) 全球(美国需单独勾选)
主险 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
每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每被保险人)
9,600,000元 12,000,000元
住院及相关服务
A.1 住院治疗及服务 全额 全额
A.2 癌症治疗 全额 全额
A.3 肾透析治疗 全额 全额
A.4 物理治疗 全额 全额
A.5 精神疾病治疗 不包括 不包括
A.6 门诊手术 全额 全额
A.7 急诊治疗 全额 全额
A.8 住院前门诊治疗 全额 全额
A.9 出院后门诊治疗 全额 全额
A.10 未成年人住院家长陪护 全额 全额
A.11 当地救护车服务 全额 全额
A.12 紧急牙科治疗 全额 全额
A.13 无理赔住院津贴 1,200元/天 1,800元/天
A.14 中国/新加坡公立医院住院津贴 1,200元/天 1,800元/天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特定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全额 全额
门诊费用
C.1 全科医师服务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42,000元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35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1至C.7项合计累计最高60,000元
 
C.1和C.2项合计累计限40次
 
C.6项累计限10次
C.2 专科医师服务
C.3 精神疾病治疗
C.4 实验室化验室检查、X光及诊断服务
C.5 处方药物
C.6 处方物理疗法、语言障碍矫正法及眼球运动疗法
C.7 处方医疗辅助装置
C.8 处方补充疗法 最高6,0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10%
最高9,000元
被保险人自负额0%
医疗援助服务(本项保险金限额独立计算,不计入保单年度累计总保险金额)
D.1 国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50,000美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国籍国或常住国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10,000美元
D.2 国内医疗援助服务
①紧急医疗转运
②紧急医疗转运回居住地
③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居住地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每次事故①②③合计最高120,000元
④亲友探病
⑤协助送返未满18周岁的同行子女回居住地
⑥康复期间的住宿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每次事故④⑤⑥合计最高35,000元
体检
体检(每两年一次) 1,000元 1,200元
女性妊娠保险金(可选)
F.1 因意外导致的流产 合计累计最高48,000元 合计累计最高90,000元
F.2 分娩
F.3 妊娠并发症
F.4 新生婴儿标准护理费用(出生后7天内)
附加险 中英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
A 常规牙科护理 最高3,000元 最高3,000元
B 特殊牙科护理 最高18,000元 最高18,000元
选择特定医院/诊所就医的额外自负额(适用于主险和附加险)
若被保险人选择在产品条款附件2所列的医院/诊所就医,需承担的额外自负额 被保险人额外自负额10% 不需承担额外自负额

 
说明:
1. 以上保险计划列表仅用于提示保险责任框架,我们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需符合的条件及具体的保障范围,以《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和《中英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的条款为准。
2. 对于条款中特定的治疗及服务事项,您需要事先获得我们的同意,具体请参见《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条款第九条事先批准要求部分。
3. 在申请理赔、保全时,您可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务,但同时也需要您配合一些相关事项,具体请参见《客户服务指南》。
4. 如果被保险人在某些特定期间或由于某些特定情形导致住院、门诊、体检或需要医疗援助服务,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请参见《中英高端团体医疗保险》和《中英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中第八条责任免除部分。

文章引用数据来源知名财经网站,如东方财富网,新浪财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