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重整计划公布,海航控股重整后续进展
海航集团2017 年底爆发流动性危机,前期以企业“自救”为主,没能化解风险并转为严重的债务危机,2020 年 2 月,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成立,全力协助、全面推进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
2021年9月18日,在海航集团安全生产经营例会上,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说,海航将重整拆分为四个完全独立运营的板块——航空板块、机场板块、金融板块、商业及其他板块,各自由新的实控人股东带领前行,相互完全独立,确保各板块各自回归主业、健康发展。
顾刚还说,重整后老股东团队及慈航基金会在海航集团及成员企业权益将全部清零,不再拥有相关股权。这既是法治化、市场化破产重整的法律要求,是股东必须承担的基本责任,也是民营企业野蛮生长带来的必然后果。
本次公布重整计划的海航控股、海航基础、供销大集,曾是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机场板块、非航空板块的核心企业。3家公司在9月底都公布了各自的重整计划。10月23日,3家公司及海航集团的重整计划获得表决通过。
海航控股等11家公司的重整是“国内目前重整资产与负债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供销大集在重整计划中说,公司等25家公司重整“是国内目前重整资产与负债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0月31日裁定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就欠付的约64,586.45万元共益债与债权人达成清偿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进行清偿,股票抵债价格为3.18元/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债务清偿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一、债务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0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0月31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重整期间新签署的飞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十一家公司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与交银津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津六”)及其所代理公司的租赁合同在重整期间被海南高院批复为继续履行合同,该合同项下共计产生9,796.54万美元未付飞机租赁款项,以上款项属于重整共益债务。
同时,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与公司就执行本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方案另行达成协议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由公司按照该等协议继续履行偿债义务,且自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视为债权人已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获得清偿。经友好协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与交银津六及其所代理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上述规定于2023年5月25日就前述飞机租赁款项另行达成《债转股协议》(以下简称“清偿协议”)。
公司与债权人达成的上述安排为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债务清偿安排
经友好协商,交银津六同意将合计9,796.5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586.45万元)应收公司的飞机租赁款项按3.18元/股的价格转换成海航控股203,102,038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上述数据如有尾数差,系四舍五入所致)。相关抵债股票的过户办理将在取得海南高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鉴于共益债需全额清偿,而股票抵债价格高于当前股票市场价格,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经上市公司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公司将与交银津六在其持有股票的3周年后做整体结算,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低于原债权价值,则差额部分由公司进行补足;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高于原债权价值,则盈余部分可用于抵扣公司应付利息及租金等。同时,公司将根据标的债务金额按照年化2.89%的利率每六个月向债权人支付利息,直至最终结算日。
三、担保安排
为减轻公司负债压力,促成本次债务清偿的达成,公司关联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安排不会增加上市公司额外义务,不影响上市公司本次债务清偿的实施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妥善解决债务,降低公司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债务清偿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海航控股董秘回复: 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均已通过重整彻底解决
投资者:老海航曾经存在利用自身优势暗自违规转移资金向海航集团利益输送。新海航去年进行了定向增发,价格非常低,这是否意味着管理层或大股东同样利用自己的优势,打压股价,完成超低价增发,稀释其他股东的股权,获取了更多的利益,请回答
海航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均已通过重整彻底解决。2022年受多重复杂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大股东通过认购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向公司注入约108.7亿元现金。公司2022年定向增发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实施,相关定价及发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打压股价的情形。本次定增系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措施,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有效改善了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文章引用数据来源知名财经网站,如东方财富网,新浪财经等。